
近日,衡水市武邑交警大隊執勤中發現,一輛小型轎車沿路呈S形行駛,上前一查,駕駛人為醉駕。
深夜12時30分許,執勤民警發現一輛黑色小型轎車呈“S”形路線行駛,遂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。駕駛人李某滿身酒氣,說話語無倫次,醉態明顯。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,結果為108mg/100ml,隨后的血樣檢測結果為109.21mg/100ml,李某系醉酒駕駛,涉嫌危險駕駛罪。

據了解,李某當天連喝兩頓酒,中午2杯白酒,晚上又喝了4瓶啤酒,隨后駕車去臺球廳打球,出來時已是深夜,他覺得這個時間點肯定沒有民警查酒駕了,不料途中被逮個正著。
依據相關法律規定,李某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。同時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進一步追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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